父母亲离异,母亲带着弟弟户口迁出多年。土地征收还有权回来享受吗?

时间:2023-09-17 作者:太原律师

征地补偿报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后,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,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;协调不成的,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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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这要看具体的情况,但如果在征收之前,也就是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之前就已经迁回了农村,一般情况下,应该是可以享受的。但具体要看实际的情况,不能一概而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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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是有的,特别是那个农村的土地,只要是分配给你的,你就有这个使用权,但是没有所有权,如果说现在国家把这块土地给收回了,也是符合规定的,不过不用担心,政府会给你一定的补偿。 农村的土地虽然说是属于国家的,但是政府那边会进行一定的分配,根据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类,还是比较公平的。
一、非农户口类型
1、城镇户口(居民户口)
2、农村居民户口
3、集体户口
二、户口类型
1、集体户口
2、家庭户口
3、军籍户口
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,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,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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