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妇分居时能否向对方索要生活费用,法律如何规定?

时间:2023-09-17 作者:太原律师

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,但是有前提条件,如果是夫妻之间索要生活费,那么必须是一方需要抚养,而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不抚养的;如果是索要孩子的生活费的,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
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。
需要扶养的一方,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九十条
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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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,但是有前提条件,如果是夫妻之间索要生活费,那么必须是一方需要抚养,而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不抚养的;如果是索要孩子的生活费的,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
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。
需要扶养的一方,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九十条
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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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状态下夫妻也有权利向对方索要生活费,但是有前提条件,如果是夫妻之间索要生活费,那么必须是一方需要抚养,而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不抚养的;如果是索要孩子的生活费的,那么是必须要支付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
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。
需要扶养的一方,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九十条
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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